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

教育部九十八學年度推動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方案苗栗縣「健身操暨創編韻動操」複賽參賽班級選手在學證明

教育部九十八學年度推動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方案苗栗縣「健身操暨創編韻動操」複賽參賽班級選手在學證明,請各校自行修改使用,於比賽時於檢錄時繳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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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你好!!
    比賽人數規定是15位,在低年級的動作中,有一個是2個人一組的互繞動作,這樣會剩下一個單獨的小朋友沒有人可以互繞,請問該怎麼辦呢??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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